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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业大学林学院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工作机制

2020-05-08  点击:[]

根据《党员发展手册》和《甘肃农业大学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要求,为加强学院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结合各党支部指派和党委备案情况,制定学院入党介绍人工作机制。

一、入党介绍人选派原则

为学生党支部每名发展对象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并报党委备案。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前期发展环节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担任。原则上学生导师为第一入党介绍人,代课教师、班主任、管理干部、高年级党员学生(2020届毕业生党员除外)为第二入党介绍人。导师不是党员的,可由其他党员教师为第一入党介绍人。

二、入党介绍人职责

1.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2.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家庭状况、学习生活、现实表现等情况;

3.向发展对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

4.每月听取一次发展对象的思想汇报,全面及时的了解和掌握发展对象的思想情况,根据发展对象的思想汇报,及时指出发展对象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加强教育培养,并填写《发展对象培养和教育考察情况登记表》(附件2);

5.针对发展对象资格审核中存在的薄弱方面,通过谈心谈话,引导教育等方式进行帮扶,力争在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前补齐短板。



甘肃农业大学林学院党委

2020年5月8日

  •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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