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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业大学林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2023-04-15  点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及教育部有关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探索和构建多样化、多层次符合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机制与模式,扩大博士研究生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切实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和培养质量,根据《甘肃农业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管理办法》(甘农大发〔20233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发挥博士研究生导师在招生选拔中的重要作用,在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的基础上,以考生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和创新精神、科研能力、专业潜质、综合素质等为选拔依据,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二、组织领导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成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院长

副组长:学院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

:学院纪检委员

: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博士生导师、研究生教学秘书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及以上学位(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均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往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申请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申请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要求的体检标准。

(二)科研条件

申请人近5年科研业绩须符合以下相应条款的要求。

申请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须至少在SCIEICSCD(核心库)收录期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或至少在CSCD(扩展库)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

申请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须至少在SCIEI收录期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或至少在CSCD(核心库)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且至少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或获得过与业务工作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的科技进步成果奖(国家级:一等奖计前九名、二等奖计前七名、三等奖计前五名;省部级:一等奖计前七名、二等奖计前五名、三等奖计前三名)。

(三)英语条件

考生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425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400分及以上;或雅思考试(IELTS)成绩5.0分及以上;或托福考试(TOEFL)成绩80分及以上;或至少在SCI收录期刊(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二区及以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英文论文1篇。

四、申请材料

1.《甘肃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表》;

2.《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后下载打印,并在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

3.学习或工作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及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入学报到时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本科、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成绩管理部门或者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全部论文评阅意见书的复印件(应届生须提交论文初稿);

6.至少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获奖证书、专业研究著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SCI论文须提供检索报告)、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工作业绩证明等(上述材料应提交原件,如有正当理由的,可以提供复印件(须加盖相关单位公章)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8.政治审查表(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填写并盖章);

9.证明英语能力的英语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10.博士研究计划书,包含研究方向、研究问题(博士论文选题构想)、研究方法、参考文献等,字数不少于8000字;

11.招生学科(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说明:相关表格请从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申请人须保证各项申请材料的真实和准确,考生于2023427日前将招生简章中要求的报名材料PDF彩色扫描件或高清照片发送至学院指定的QQ2232977138),以便审核。考生学籍、学历证明若在近期不能提供,须于2023610 日前提交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五、申请

申请人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拟报考导师信息,填写《甘肃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表》,经报考导师同意签字后与申请材料一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初审后交由研究生处进行审核。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申请人综合素质和科研潜质,并根据初审情况和招生导师的意见,确定可进入考核程序的申请人名单(每位导师名下的申请人原则上不得超过3位),在考核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六、考核及录取

(一)考核议程及形式

1.考核议程

时间:拟定202354-6日,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林学院会议室

1)考核小组工作秘书介绍博士考生申请报名与资格审查情况;

2)考核小组组长介绍考核流程;

3)参加考核人员按现场抽签顺序逐一考核,每位考生30-40分钟,其余人员在场外等候;

4)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在考核程序全部结束后,按期公示成绩(公示期不少于3天)。

2.考核形式

采用现场方式进行。根据一级学科或相近二级学科成立由5名以上(含5名,其中1人为组长;考生报考的导师须参加考核工作)博导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分别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同时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说明:如学院对考生信息确认、考核的具体时间、方式等进行调整,请各位考生近期密切关注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甘肃农业大学林学院主页通知公告,并保持联系畅通。

3.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甘肃农业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2)诚信应考。如发现考生在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核、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内容为国家秘密,考核全过程考生不得录音录像,不得复制、保留、记录、传播考核期间的任何纸质、视频、音频和图像等资料,不得将考核内容告知他人,不得发表与考核内容有关的言论。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每个申请人的考核时间30-40分钟,考核结束后,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申请者的考核情况进行打分。

考核成绩(入学总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考察:

1、科研能力(30分)

采用PPT的形式,汇报硕士阶段或工作期间的主要科研实践情况,重点考察申请者的科研能力。

2、学术潜力(25分)

采用现场答疑的形式,提交不少于8000字的博士研究计划书文本材料,并以PPT形式汇报博士科研计划,重点考察申请人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

3、外语能力(25分)

考生现场随机抽取所报考专业(领域)英文期刊文章摘要1篇,对其完整朗读并口头翻译;口语考核不限于专业方面问题。通过对相关研究专业(领域)外文摘要的朗读、翻译和口语问答,考察申请人对专业英语的文献阅读理解和口语表达能力。

4、综合素质考核(20分)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

(三)考核成绩(入学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核成绩(百分制)=科研能力+学术潜力+外语能力+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以考核专家组人数的平均分计算。

(四)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我院体检要求原则上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五)录取

按考核成绩高低排名,学科“申请-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限额,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考核结果,按照考生所报考二级专业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考生考核总分排名超出所报导师招生名额,则按照一级学科考核总成绩依次排名,按照师生互选的原则优先调剂。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录取比例不能超过本年度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的20%

1.博士研究生导师当年招生博士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人(含所有计划)。对于上一年度获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导师,可增加招生数量1个。

2.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否则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3.无导师接收的考生不予录取。

4.考核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在学院网页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

七、其他

1.学院将加强对申请-考核制工作的管理,并对录取的学生进行跟踪评估。对于违背规范的考核小组成员,院学术委员会将暂停其博士生招生资格1年,并且3年内不得再被聘为领导小组、审核工作小组成员;对所招收博士研究生未能在规定时间通过中期考核或在最长学制时间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而被终止学业者的博士招生导师,将视具体情况和原因,给予暂停“申请-考核”制招生资格或减少招生指标的处理。

2.申请人提交虚假证明材料或者科研成果有学术不端情形,或者出现其他违纪行为的,一经核实,即取消申请、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本学科将永远不再接受其博士申请。

3.申请人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并提交个人电子彩色照片。申请-考核制报考方式选择公开招考,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

4.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不得随意变更专业和导师。

5.本方案由林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2023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实行。

 

甘肃农业大学林学院

202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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