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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院2026年林学学科硕博连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2025-10-31  点击:[]

为进一步优化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博士学位论文水平,加速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推动学科建设与发展,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甘肃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遴选管理办法》 (甘农大发〔2022〕125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需要与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 选拔原则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科学、公平、全面考核和评价的基础上,有效选拔真正具有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优秀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

二、 组织领导

1.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是我校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的一种形式,须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并成立

2.学院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徐波

副组长:马维伟   陈其元

小组成员单立山、马瑞、罗永忠、苏世平、吴江琪。

3.遴选考核小组成员

单立山、马瑞、罗永忠、苏世平、吴江琪。

三、 遴选学科

1.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科要有完整培养硕、博士研究生的经验,至少有3名以上在岗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2.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科要与硕士阶段所学二级学科一致或相近。

3.有从培养硕士研究生到博士研究生的课程体系和培养管理制度。

4.有可供研究生进行学习、文献阅读和科研训练的基础条件。

四、 遴选对象和名额

遴选对象为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读非定向就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个学科选拔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人数不得超过遴选年度本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的50%。

五、 遴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3.完成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硕士研究生阶段所有课程的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或重修课程

4.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 400 分及以上。

5.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工作作风有至少两名所报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意见。

6.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学科(类别)的规定。

六、 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向申请学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甘肃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包括现任硕导的推荐意见及报考博导的接收意见。推荐意见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①导师对申请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介绍;

②导师对申请人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介绍。

③导师对申请人申报硕博连读的意见。

2.至少两名所报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

3.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硕士研究生成绩单。

5.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七、 遴选程序

1.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一般于硕士研究生第三学期开展,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2.申请人向申请学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甘肃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由研究生的现任硕导推荐,并由报考博导在《申请表》上签署是否接收的初步意见,由学院统一组织考核。

3.学科选拔考核小组对申请人是否具有硕博连读的能力与条件进行评议,确定选拔人员名单,报学院选拔工作小组初审。

4.学院通过初审确定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在本学院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审核。

5.研究生院对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

6.公示无异议拟确定为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4学期,由学院和研究生院对其课程学习、必修环节及学位论文开题论证情况进行审核,合格者参加综合考核。

7.通过综合考核的硕士研究生须参加招生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详情请关注甘肃农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八、 其他事项

1.硕博连读研究生指标纳入招生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占用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导师及学院应统筹考虑博士研究生的指标分配;原则上每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每年接收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不超过1名。

2.学科选拔考核小组由至少3名以上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

3.选拔考核内容包括外语口语、综合素质、科研潜质、创新能力测试以及思想政治品德(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或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总成绩为100分。

4.确定为硕博连读的研究生,除综合考核分流外,不得因个人主观意愿中途退出。

5.确定为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在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硕士研究生进行学籍管理,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后,按博士研究生进行学籍管理,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6.硕博连读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文章要求以《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在读期间取得创新成果规定》(甘农大发〔2025〕7号)为准。

7.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的3年内不接受其硕士论文答辩的申请;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若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认为其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但已达到硕士学位水平,可向学院学位委员会建议授予硕士学位。

     8.本办法由林学院负责解释。




                                                                                                                  林学院

                                                                                                             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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