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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甘肃农业大学林学院硕士研究生 招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6-03-28  点击:[]

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以及《关于做好甘肃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6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为公平、公正、科学做好我院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成立复试面试小组,负责确定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成立材料审核小组,专门审核考生资格审查材料等。

二、 指标分配

学术型硕士招生指标:27人。其中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15人(含推免生8人),森林培育专业6人(含推免生3人),森林保护学专业5人(含推免生3人),林木遗传育种专业1人。

全日制专业硕士招生指标:64人。其中林业专硕50人(含推免生2人),风景园林专硕14人(含推免生2人)。

非全日制林业专业硕士招生指标:18人。

三、 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照顾政策和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学院材料审核小组对复试考生资格进行审查,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主要核查考生本人与身份证和准考证照片是否一致,其他材料是否属实,是否符合报考或调剂条件。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审查材料包括:

1.《政治审查表》:政审不合格或者无政审表者,不予复试。

2.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核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在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3.往届毕业生:审核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具有国(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报告。

4.《诚信复试承诺书》。

5.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时填报,并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户口本;

2)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同意接收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函。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6.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详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时填报,并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应初试加分政策审核通过名单之内)。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反映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

9.复试费缴纳凭证。

以上材料为考生必须提供,除《政治审查表》须是原件外,其他均需提交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打)印。考生学籍、学历证明若在近期不能提供,须于2026428日前提交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四、 复试

1. 复试形式与复试费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复试费收取标准为每生每次100元。

1 一志愿复试时间

程序

时间

资格审查

330日上午9:00-12:00 14:30-17:00

笔试

331日 上午10:00-12:00 14:00-18:20

面试

41日至42

2. 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我院复试采取线下复试形式)。

2.1笔试

2 各专业复试加试考试科目

类别

序号

专业名称及代码

复试科目

加试科目

学术型硕士

1

林木遗传育种(090701

林木遗传育种学

林学概论+种苗学  

2

森林培育(090702

森林培育学

林学概论+种苗学  

3

森林保护学(090703

林木病理学

林学概论+森林病虫害综合防治

4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090707

土壤学

林学概论+土壤侵蚀原理  

专业

硕士

5

风景园林(086200

园林植物学

园林艺术+园林工程  

6

林业(095400

土壤学

林学概论+经济林栽培  


笔试分专业课考试和加试科目考试。

1)专业课考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采用开卷笔试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以我校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考试时长为2小时。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我校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加试科目,以我校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加试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每门加试课程分值为10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开卷形式,只能携带参考书本,不得携带或使用任何通讯工具和电子器材以及其他打印的纸质版材料;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2面试

1)面试分值为100分,包括专业知识等综合能力考核(分值为6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分值为4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方面。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面试采取“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2)面试的专业综合知识考核建立题库,试题打印到A4纸上,由考生现场随机抽取题目进行作答。

复试小组负责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原则上,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成绩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3)复试设备及环境要求

复试笔试、面试采取全程录像。

五、 录取

学院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复试相关成绩、总成绩等在学院网站(https://lxy.gsau.edu.cn/)公布,公示7日。复试成绩及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百分制)×(30%

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初试总分÷5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

面试成绩=专业综合知识考核成绩(6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40分)

专业课笔试成绩、加试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面试成绩及复试成绩等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具有录取资格。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若总成绩完全相同,则初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者;

(2)面试成绩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4)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

(7)复试过程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

(8)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1.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2.考生在拟录取后可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复试考生将体检报告报学院审核。根据相关要求,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要求执行。

3.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录取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

4.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一经录取,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由学院统一调取),档案未调入学校的,不予入学报到注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非应届考生的人事档案在复试结束后由学院统一调取,于520日前完成。所有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应于715日之前调至我校。我校拟定于6月底或7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甘肃农业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笔试考场规则》、《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甘肃农业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2.考生应诚信复试。如发现考生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考生须准时参加复试,若复试当天约定时间,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参加复试或学院联系不上考生者,由考生负责,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再另行组织复试。

4.复试期间不得携带或使用除复试需要以外的任何通讯工具和电子器材等。考生面试抽取试题后,读题不得发出声音,不得用笔作记录,不得拍照,不得外泄内容。

八、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

复试及调剂咨询

电话:0931-7632922

邮箱:976004543@qq.com

联系人:胡老师

投诉及受理

部门:甘肃农业大学林学院

邮箱:zhongpf@gsau.edu.cn

联系人:种老师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营门村1

甘肃农业大学林学院

2026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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