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甘肃农业大学林学院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甘肃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5〕3号)以及《甘肃农业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为公平、公正、科学做好我院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全面负责组织落实本年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并成立复试录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二、 招生名额分配
学术型硕士招生指标:25人。其中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14人(含推免生4人),森林培育专业6人(含推免生2人),森林保护学专业4人(含推免生1人),林木遗传育种1人。
全日制专业硕士招生指标:64人。其中林业专硕50人,风景园林专硕14人。
非全日制林业专业硕士招生指标:18人。
上述为学校初次分配学生招生指标,后续根据学校招生计划调整,按照实际招生计划执行。
学院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需要,并结合本学院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三、复试方式与复试费
1.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2.复试费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复试费收取标准为每生每次100元,费用由学校按标准统一收取。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核查考生本人与身份证和准考证照片是否一致,其他材料是否属实,是否符合报考或调剂条件等。审查材料包括:
1.《政治审查表》审核,政审不合格或者无政审表者,不予复试。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党委填写并签字、盖章;未落实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填写并签字、盖章;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就读单位党委(或分党委)组织部门填写并签字、盖章。
2.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核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在2025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3.往届毕业生:审核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具有国(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报告。
4.《诚信复试承诺书》。
5.反映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
6.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同意接收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函。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7.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考生应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公布的相关名单之中)。
8.“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9.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复试材料(如:复试费缴纳凭证等)。
以上材料为考生必须提供,除1须是原件外,其他均需提交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打)印。考生学籍、学历证明若在近期不能提供,须于2025年4月28日前提交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10.资格审查时间:3月30日9:00—16:00。资格审查地点:甘肃农业大学林学楼4楼419会议室。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
(一) 复试时间
拟于2025年3月30日-2025年4月2日,完成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的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见表1。
表1 一志愿上线复试时间
程序 | 时间 |
资格审查 | 3月30日上午9:00-12:0014:30-17:00 |
笔试 | 3月31日 上午10:00-12:00 14:00-18:20 |
面试 | 4月1日至4月2日 |
(二)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 笔试
笔试分专业课考试和加试科目考试。
(1)专业课考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以我院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我院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其他需要加试的考生(如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及加试科目,以我院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每门加试课程分值为100分;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长为2小时。各专业复试加试考试科目如表2。
表2 各专业复试加试考试科目
类别 | 序号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复试科目 | 加试科目 |
学术型硕士 | 1 | 林木遗传育种(090701 ) | 林木遗传育种学 | 林学概论+种苗学 |
2 | 森林培育(090702 ) | 森林培育学 | 林学概论+种苗学 |
3 | 森林保护学(090703 ) | 林木病理学 | 林学概论+森林病虫害综合防治 |
4 | 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 (090706 ) | 园林植物学 | 林学概论+园林艺术 |
5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090707 ) | 土壤学 | 林学概论+土壤侵蚀原理 |
专业 硕士 | 6 | 风景园林(086200) | 园林植物学 | 园林艺术+园林工程 |
7 | 林业(095400) | 土壤学 | 林学概论+经济林栽培 |
2. 面试
(1)面试采取“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2)面试分值为100分,包括专业知识等综合知识考核(分值为6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分值为4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方面。为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若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
(3)面试考核专业综合知识,采用建立题库,由考生现场随机抽取题目进行作答。同时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面试其他内容由复试小组根据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统一安排进行考察评分。
(4)复试小组负责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5)面试时,复试小组成员采用现场独立评分,并按复试表格要求作好记录。
六、录取
学院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结束后,由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计算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排名,复试结束后2日内在学院网站(https://lxy.gsau.edu.cn/)公布,公示不少于7日。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公式如下:
入学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百分制)×(30%)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
面试成绩=专业知识综合能力考核成绩(6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成绩(40分)
专业课笔试成绩、加试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及复试成绩等均须达到及格线(6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具有录取资格。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者;
(2)面试成绩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4)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
(7)复试过程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
(8)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依照有关规定,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考生在拟录取后可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复试考生将体检报告报学院审核。根据相关要求,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要求执行。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录取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非应届考生的人事档案在复试结束后由学院统一调取,于5月5日前完成。所有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应于7月15日之前调至我校。我校拟定于6月底或7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甘肃农业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笔试考场规则》、《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甘肃农业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2.考生应诚信复试。如发现考生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考生须准时参加复试,若复试当天约定时间,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参加复试或学院联系不上考生者,由考生负责,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再另行组织复试。
4.复试期间不得携带或使用除复试需要以外的任何通讯工具和电子器材等。考生面试抽取试题后,读题不得发出声音,不得用笔做记录,不得拍照,不得外泄内容。
八、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
复试及调剂咨询
电话:0931-7632922
邮箱:976004543@qq.com
联系人:胡老师
投诉及受理
部门:甘肃农业大学林学院
电话:13919235069
邮箱:zhongpf@gsau.edu.cn
联系人:种老师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营门村1号
甘肃农业大学林学院
2025年3月26日
附件:
1.甘肃农业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甘肃农业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政治审查表
3.甘肃农业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笔试考场规则
4.甘肃农业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5.甘肃农业大学林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