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是青春迸发的季节,五月是活力四射的季节,五月属于拥有满腔热情的团员青年人们。因为在这特别的五月里藏着非凡的一天——“五•四”。它所凝聚的“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精神火炬,经过一代又一代爱国青年的传递,早已照亮祖国大江南北,温暖着每一个人的心。为了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勇于争先的竞争意识,5月7日晚,林学院在林学楼五楼会议室隆重召开2017-2018年度共青团工作表彰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分享会。林学院党委书记闫翔、副院长陈其元、团委书记张苗苗、学生辅导员张尚文及各基层团支部代表共计100余人参加了大会。大会由张苗苗主持。

表彰大会在激昂的国歌声中拉开帷幕。首先,林学院副院长陈其元宣读了表彰文件。16林学班团支部和17水保班团支部荣获“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康丽萍等17人荣获“团学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贺海霞等16人荣获“优秀团学干部”称号,张涛等27人荣获“优秀共青团员”称号,刘娟娟等27人荣获“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王逸等10人荣获林学院第八期青马培训优秀学员称号,有3个实践团队荣获了2017年“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称号。学院领导和老师为获奖集体和个人颁发了证书。
表彰结束后,大会进行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交流分享活动。16林学班宗嘉婷同学和17水保班于欢同学分别进行交流发言。他们在发言中提到,总书记指出,青年人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是同新时代共同前进的一代,既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也承载者伟大的时代使命。对青年来说,这是最大的人生际遇,也是最强的人生考验。同学们应按照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的明确要求,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要立志做奋斗者、做实干家,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力军。


会上,闫书记首先向获奖个人及集体表示祝贺,号召全体团员青年向获奖集体和个人学习,充分发挥榜样的力量。同时,希望同学们不负总书记的期望和嘱托,牢固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艰苦奋斗,锐意进取,用实际行动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创造无悔的、闪光的青春。

通过表彰,一方面让优秀的团员青年得到激励与鼓舞,一方面树立了典型,发挥先进分子的先锋模范作用,让更多的同学向优秀看齐,向优秀学习。通过交流分享,带动全体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掀起讨论热潮,把讲话中的正能量传播到每一位同学心中,让同学们意识到身上肩负的责任和使命,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学习和工作中,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青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