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研究生导师、全体研究生:
随着学院研究生数量的不断增加,伴随的各类安全风险和隐患也不断增加,由此带来的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的责任和压力与日俱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好上级部门的各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现就做好学院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请学院全体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认真落实《甘肃农业大学林学院研究生日常管理办法》《甘肃农业大学林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办法》,认真落实学校关于学生教育管理的各项规定。
2.要按照研究生导师是落实研究生立德树人第一责任人和教育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切实重视研究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通过班会、组会、论文指导等环节,将对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的责任和要求落实到每个研究生。对于研究生较多的导师,应及时选配工作助理,协助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3.学院要通过研究生导师工作会议、学科建设会议、研究生招生会议、研究生答辩会议等各类会议,传达落实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研究生教育培养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过程,以时时放心不下的紧迫感、责任感做好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4.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要按照公寓网格化管理要求,做好学院值班和检查工作安排,由班子成员带队定期不定期开展包抓公寓和学院研究生宿舍的检查工作,制作检查日志,每次检查应详细登记检查的宿舍、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处理意见及后续整改情况。
5.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协同有关管理口,进一步细化完善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细则,将对研究生的安全教育管理要求落实到奖助学金评定中,切实杜绝职责不明确、要求不严格、管理不到位、考核不细致、评定不准确等问题。
6.学院研究生会、研究生团委及各班级应切实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加强组织建设,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发挥好在研究生思想教育、学风建设、诚信教育、安全教育等方面的作用。
7.全体研究生要严格落实学校各项管理要求,严禁在宿舍私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购买使用不合格或“三无”产品电器,以及本人外出后不及时拔掉电源插座等现象;严禁在宿舍抽烟、喝酒,以及外出酗酒;禁止晚归甚至夜不归宿等现象;严格按照要求购买、保管、领取有毒有害实验药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实验操作。
特此通知
甘肃农业大学林学院党委
2024年3月15日